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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方法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23日

对心脏功能二级以下患者应加强产前检查,至少每两周1次。患者应有足够的休息,避免较重的体力劳动,进低盐饮食。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,有贫血者应积极治疗。孕妇应于预产期前2周入院待产。有心衰者应立即入院治疗。孕妇对毛地黄类药物耐受性较差,用药时应注意毒性反应,如呕吐、脉缓、胸痛等。孕期最好服用排泄较迅速的毛地黄类药物,如地高辛0.25mg,口服2/日,2~3天后酌情改服一次。此类药物服用剂量不要求达饱和量,以防万一发生心衰后,能有加大剂量的余地。

凡有以下情况者,应设法终止妊娠。

1、心脏病较重,代偿功能在三级以上者。

2、既往妊娠有心衰史或妊娠早期即发生心衰者。

3、风湿性心脏病有中、重度二尖瓣病变伴有肺动脉高压者或紫绀型先心病。

4、患有活动性风湿热、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及有严重的心律失常者。

5、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肌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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