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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断依据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6月12日

1.有心脏病史、心脏手术史或心衰史;
2.心前区可闻及舒张期杂音和ⅲ级以上的收缩期杂音;
3.严重的心律失常;

4.心房或心室扩大;
5.心肌损害。

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断依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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