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妊娠时的羊水量随孕周增加而增多,最后2~4 周开始逐渐减少,妊娠足月时羊水量约为1000ml(800~1200ml),凡在妊娠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超过2000ml者,称为羊水过多。最高可达20000ml。多数孕妇羊水增多较慢,在较长时期内形成,称为慢性羊水过多。
有的孕妇误认为大量饮水是造成羊水过多的原因,这是不正确的认识。羊水过多的病因是什么呢?据统计,在正常情况下每小时羊水更换量可达500-600毫升/克,一旦羊水交换失去平衡,即可导致羊水过多。目前羊水过多的病因尚欠明确。临床发现,胎儿或母体的一些疾病并伴有羊水过多。羊水过多的情况多发生在糖尿病孕妇、畸胎、妊娠中毒症,以及双胎或多胎妊娠的孕妇身上。
其中胎儿畸形约占1/4,其中以中枢神经系统和上消化道畸形最常见,如无脑儿、脑膨出、脊柱裂、脑积水、食道或小肠闭锁以及肺发育不全等。无脑儿因胎儿丧失吞咽反射和缺少控制尿激素,导致羊水积贮。若胎儿食道闭锁、小肠复位闭锁而影响羊水吸收,也会造成羊水过多。
双胎妊娠者有羊水过多者比单胎妊娠多10倍,双胎合并畸形儿多数易发生羊水过多症。妊娠合并糖尿病时,葡萄糖透过胎盘屏障,羊水含糖量增加,致水分向羊膜腔内渗入。胎儿因血糖升高引起多尿,也会致羊水过多。
羊水过多容易引起诸多并发症,例如在妊娠期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胎位异常和早产;在分娩期破膜后因子宫骤然缩小,可以引起胎盘早剥,破膜时脐带可随羊水滑出造成脐带脱垂;产后因子宫过大容易引起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后出血。因此不容忽视。确诊胎儿畸形者,应尽快终止妊娠,以消除压迫症状。
对于急性羊水过多,如果已经确定胎儿畸形或症状严重到不能缓解的程度,应尽早用引产的方法终止妊娠,也可进行人工破膜使羊水缓慢流出,可解除压迫症状,不必考虑妊娠月份或胎儿是否生存。
对于慢性羊水过多,证实胎儿畸形,也应早行破膜引产术。如果不能证实胎儿为畸形而孕妇本人又盼望继续妊娠,可给予利尿剂数日,症状严重的产妇可考虑先经腹壁羊膜腔穿刺放羊水,密切观察病情,并根据病情发展来决定是继续妊娠还是破膜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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