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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妊娠适时就应摘取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6月04日


过期妊娠适时就应摘取

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,称为过期妊娠。其发生率约占妊娠总数的5~12%。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,并随妊娠延长而加剧,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3倍。44周时为正常5倍。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者危险性增加。

人们常以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和“瓜熟蒂落”来形容妊娠到期后的分娩,因此,有的产妇日子到了也不愿引产,定要等待自然临产。在自然临产的产妇中,仅5%左右正巧在预产期分娩,85%左右在预产期前后两周内分娩,这都属于正常范围。还有约10%孕妇至妊娠≥42孕周分娩,称为“过期妊娠”。过期妊娠不属于正常范围,它的危害在于会给胎儿带来不良影响,属于高危妊娠范畴。

过期妊娠会对胎儿带来哪些可能的危害?

第一,过期妊娠的胎盘常有退行性改变,俗称胎盘老化现象,它表现为胎盘血管梗塞,闭锁不通或不通畅,造成胎盘血流量减少,从而使胎儿生长发育必需的血氧和营养物质供应减少,导致胎儿营养不良和宫内缺氧。若胎盘功能进一步衰退、临产后的较强宫缩等,都会引起胎儿明显缺氧,发生宫内窘迫,甚至导致胎儿死亡的严重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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